在滁各建筑业企业:
2015年春节以来,我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总体形势平稳,未发生较大规模农民工群访讨薪事件。大部分施工总承包企业能较好地贯彻落实建筑领域实名制用工和工资支付“一卡通”工作,规范工资支付程序,及时妥善解决农民工工资支付纠纷。特别是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发生农民工群访讨薪投诉,并被市规建委处罚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及时按照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规定停工整改,完善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管理,认真落实建筑领域“一卡通”工作。
上半年(2015年春节后),市规建委清欠办共受理责任区域内农民工工资投诉20起,涉及务工人员约400人次,协调解决农民工工资约7850万元。责任区域内发生较大规模群体性上访或恶性讨薪投诉事件2起。
上半年,市本级共办理务工人员岗位证书8658份;办理实名制工资考勤卡6309张;开设工资支付专户21户;累计缴存“一卡通”实名制用工工资支付信用保障金720万元;累计代发工资约10424.5万元。截止2015年6月25日,市本级共办理务工人员岗位证书51160份;办理实名制工资考勤卡39501张;开设工资支付专户233户;累计缴存“一卡通”实名制用工工资支付信用保障金8999万元;累计代发工资约94236.3万元。
总结上半年清欠工作,虽然大部分企业均能按照国家、省、市清欠工作要求,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工程建设主体的自律诚信意识有所提高。但仍有部分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管理失位,或者违反工资支付程序,将工资直接支付至“包工头”;或仍采取现金支付生活费方式支付工资;或消极落实建筑领域“一卡通”工作,在市规建委升级工资支付预警系统后,采取缩减录入系统务工人员数量,不更新务工人员变更信息等方式规避监管,造成项目发生农民工欠薪投诉。
为了维护我市建筑市场健康发展,保障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家、省、市清欠工作相关政策及《安徽省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滁州市建设领域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奖励与惩戒实施意见》、《滁州市建设领域实名制用工和工资支付“一卡通”工作奖励与惩戒实施意见》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将2015年上半年(春节后)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暨建设领域“一卡通”工作奖惩情况通报如下:
一、处罚决定
1、施工总承包企业
序号 |
项目名称 |
施工单位 |
1 |
滁州市恩德广场一期 |
全椒县教育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2 |
滁州苏宁广场项目 |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
3 |
邮政银行滁州分行、安徽广电滁州分公司营业用房 |
合肥市第二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4 |
钻石国际广场 |
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5 |
凯迪塞纳河畔二期 |
安徽广厦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述五家施工总承包企业在日常施工管理过程中,未贯彻落实滁州市建筑领域实名制用工和工资支付“一卡通”工作要求,并经对工资支付预警系统核查,未按规定及时通过“一卡通”系统支付农民工工资,部分施工总承包企业甚至自开工至今未通过工资支付预警系统支付工资,视建筑领域“一卡通”工作于不顾,经研究决定:给予上述五家施工总承包企业全市通报批评,记不良记录1次,并根据建筑领域“一卡通”工作奖惩实施意见的规定,处以人民币伍仟元罚款。
2、劳务分包企业
给予合肥市中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安徽同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等2家劳务分包企业全市通报批评。所承接劳务分包项目全面整改,规范劳务分包、劳动用工、建筑领域“一卡通”工作,并在2015年8月1日前将整改报告上报至市建筑市场管理稽查大队。市建筑市场管理稽查大队在8于15日前组织完成对上述劳务分包企业分包工程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暂停承揽业务资格。
二、奖励决定
1、给予在2015年春节后,能及时就施工现场农民工工资支付纠纷、建筑领域“一卡通”工作存在问题进行完善整改,认真贯彻落实建筑领域“一卡通”工作要求,规范施工现场管理,承建工程未发生农民工工资欠薪投诉的安徽金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建永顺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华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建四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滁州市东方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安徽安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滁州市恒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7家施工总承包企业全市通报表彰,记优良记录1次。
2、给予能积极配合施工总承包企业及时更新务工人员变更信息,督促总承包企业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所承接的劳务分包项目认真落实建筑领域“一卡通”工作的滁州市金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安徽华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安徽省京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等3家劳务分包企业全市通报表彰,并根据滁州市建筑领域“一卡通”奖惩实施意见规定,给予上述3家劳务分包企业各人民币伍仟元的现金奖励。
3、对因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所承建项目发生群访讨薪事件,已被市规建委要求停工整改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经复查,中建永顺集团有限公司在滁在建工程、中建四局第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滁在建工程均已整改完毕,建议同意上述两家施工总承包企业在滁在建工程全面复工。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在滁各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及时加大对所承建工程的监管力度,及时按照国家住建部、省住建厅关于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相关文件要求,及时自查自纠施工现场劳务分包、农民工工资支付及建筑领域“一卡通”工作落实情况。
2、在滁各劳务分包企业应加强与施工总承包企业配合,及时更新劳务分包项目务工人员流动变更情况,及时办理务工人员岗位证书及实名制工资考勤卡,督促施工总承包企业按月按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
3、市建筑市场管理稽查大队(市规建委清欠办)将适时开展劳务分包情况专项检查,规范建筑市场劳务分包行为,严厉打击违法分包、代领代付等违法违规行为。
2015年7月23日